考试安排
(1)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,每科满分为100分,共200分。
(2)考试时间:初步定为2009年1月14日上午9:00—11:00,如有变化,以市招办所发材料里的时间为准。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。
(4)考试地点:非本校生在东校区,本校生在西校区。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。
(3)学校将于2009年3月1日前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,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。